1、2021年3月31日及以后從市外遷入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,購房時應滿足落戶滿1年,且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。2、本地戶口居民家庭(包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)在限購區最多可購買2套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)。居民...
2023年03月03日
2023年03月02日
2023年03月01日
2023年09月26日
2023年0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