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因為做好人,沒有好報。
2、因為扶了,很可能吃官司、賠錢。
3、因為有個法官靈魂拷問,不是你撞的,你扶他干什么?
4、因為人心壞了,大多數人,都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。
5、因為雷鋒來了,也會受不白之冤。
6、因為壞人變老了,很多老人就是碰瓷的。
7、因為,很多個案例,把好人嚇退了、老實人心寒了。
8、因為,扶了,真被訛詐,成本很高。
9、好人好事,我不會輕易做,因為自己只是個普通人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10、但如果真的遇到老人摔倒,我看見了,會報警,讓警察來處理。
11、人們越來越自私了,沒有好處的好事,都不愿意伸手。
12、沒辦法,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,人們就會冷漠、復雜。
13、人們都不愿意多管閑事,不愿意給自己惹麻煩。
14、社會越發展,人們的共情力越差。

一切向錢看,舊情不在有
萬物皆為己,你說服不服!
在金錢至上的社會,道德已淪陷,良心己未泯,想發死人財的,想橫財的,想天上掉餡餅的人太多了。所以在今社會,對于做好人好事,見義勇為者,在法律上沒有得到法律的公平保護,就給那些想發財進行敲詐勒索的人,鉆了法律漏洞的空子,所以才造成了今社會上,做好人好事,見義勇為者的代價高,好人未必有好報。所以人們為了自保,為了不給家庭添麻煩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若碰到有人摔倒在地,寧愿當看客,也不敢伸手相助。
今社會好人難當,好人難做,見義勇為風險大,代價高,這就是我們千年文明古國,在進入金錢社會至上的社會,傳統道德倫理己失去,是今文明和諧社會最大的悲哀。
創造一個文明社會,需要幾千年無數代人,而毀掉一個文明社會,只需要幾十年幾代人,這不是我們的悲哀嗎?不值得我們反思嗎?在法治社會,我們的法制是否需要保護,做好人好事者,見義勇為者,不要讓好人和英雄,流血又流淚?若沒有法律的保護做好事者,見義勇為者,我們傳統的道德倫理,不但得不到恢復,反而會反道而行。
特色。
說到底一個社會的公序良俗不是靠國民的自律行為維護的,靠的是國家主流思想輿論,堅定正確的法律法規的監督和維護,呈現法律法規的公平正義,懲惡揚善。如果做不道這些,社會的各種怪現象層出不窮,怪事連連,小偷告失主,失主損失了財物還要賠小偷的損失,主動殺人者被反殺,被害者要給殺人者賠償損失,吃牢飯,罪行是防衛過當,如果一個人的生命受到威脅時,在雙方殊死搏斗中,怎么能做到即不傷害自己也能那施害者及時收手,或是衡量一下如果反擊是打三拳還是踢兩腳合適。能做到這點的可能只有天上有——神仙,碰瓷者沒有任何犯罪的成本,旱澇保收,成功了撈一把,不成功拍拍屁股走人。這本身就不公平,無論什么罪觸犯了就要付出應有的犯罪成本,才能預防和震懾邪惡。
在那個年代,無論何種犯罪付出的成本是非常大的,所以基本無人去觸碰法律和社會道德的底線。搞不好賠了夫人又折兵。
改革開放是好事,也是一個國家進步的具體體現,但對一些危害社會的現象,就要及時亮出主持正義的達摩之劍,還給社會一個公道,讓人民安居樂業。
君子愛財取之有道!
現在碰瓷的少多了,人們的識別能力也強了,該扶還是要扶的,做好事應該是社會風尚。
我們的法律應當扼制訛詐的成功,千萬不敢為虎作倀而不自知!為什么“不敢扶”?肯定是有人好心扶了人扶出了麻煩,我們的法庭沒經過細致地調查,只聽一面之詞就判定扶人者有傷害之罪。那么傷害一個素不相識的老年人的動機在哪里呢?他卻忘問了,只進行現場推理:“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?”壞心的老人在利令智昏的情況下反咬一口,把恩人當成是仇人。因為有法庭的支持,才使訛人者屢見不鮮!如果法庭不去支持,誰還去碰瓷呢?
我認為還是人的道德良知出現了問題。
現在社會上出現了很多扶起老人,不但不感恩,反而被老人誣陷,被老人的子女訛詐的事例。很多人表示扶起來的是老人,扶不起來的是人心。
由于一部分老人為老不尊,道德底線缺失,良心泯滅,致使出現小學生做好事,扶起老人后被訛,給孩子家長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甚至,有人扶起老人被訛詐,付不起老人的醫藥費,被迫無奈之下,跳河身亡。血的教訓,觸目驚心。
前幾天看了一個小視頻,一個中年男子開著一輛轎車,在行車道上正常行駛,突然發現人行道上躺著一位老大爺,三輪車壓在了他身上,老大爺痛苦地掙扎著。
中年男子趕快把自己的轎車停到安全位置,邊錄視頻邊向老大爺走去。邊走邊說:以視頻為證,我沒有跟老大爺發生任何剮蹭,老大爺倒地跟我一點關系都沒有,我只是想做好事,把老大爺救出來。
中年男子走到老大爺跟前說:大爺我可沒碰您,我純屬做好事,我錄視頻為證。說著就把老大爺上面壓在身上的三輪車搬起來,接著就打了110報警。
警察到了事故現場,被救大爺馬上翻臉,跟警察說是這個中年男子的車,剮倒了他的三輪車。中年男子當場悔恨交加,連連說自己是個大傻瓜,為什么不吸取前車之鑒。
警察當場斷定老大爺倒地,跟中年男人的車一點關系都沒有。因為中年男子的轎車在行車道上,老大爺的三輪車在人行道上,它們中間隔著一個綠化帶。轎車沒有一點剎車痕跡,警察當場免責,放轎車走了。
試問,這個中年男子,經過這次事件的洗禮,再遇到類似情況,他還敢扶嗎?

法律風險和責任:扶助他人可能會涉及到法律風險和責任,例如著名的“南京彭宇案”,這不僅僅是個案,碰瓷老人,屢見不鮮,更有開玩笑的炫富說法“敢扶老奶奶過馬路”才是真的富。

最近聽說有個女的因為扶老頭被訛三十七萬,幸好她是警察,同事幫忙調監控才免于被訛詐的后果并反訴成功。試問,如果她不是警察,沒有證據,將給自己帶來多大的麻煩,普通人怎么樣承擔這樣的后果?所以不敢扶很正常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