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法律上來說,多少你都有點責任的,因為,如果你親戚,不坐你的車,可能他不會摔倒,實際上,你是一個監護人,也就是說,不論你有沒有收車費,你都有責任,把他安全送到家。至于,負多少責任,這就要看你親戚的態度了。
人都是有情感的,不會總生活在自己的空間里。人活著就要有人情味,一生缺少不了的就是父母情,妻子兒女情,親戚,朋友情。這些人都是你一生都離不開,總要在他們身邊轉悠的人。你活著才有意義,才有朝氣。
親戚喝醉了酒,你主動開車送他回去,足以證明你是個念情分的人,這是前因。但是,在下車的時候親戚卻發生了意外,從車上掉了下來,住院花去了十幾萬,這是后果。你該不該負責任,不論是從法律角度上還是從親戚的情面上來講,你都應該擔負一定的責任,差別只是責任的大小問題。
從法律的角度來說,親戚喝醉了,在意識上已經模糊。是你自愿開車將親戚送回家,無形中喝醉了酒的親戚從離開酒桌到安全的回到家里的這段距離里,就把他的生命安全交給了你,就形成了一道協議。你就有職責安全的把他送回家。
當送到家門口的時候,你明知道他喝醉了酒意識不清,沒有馬上扶他下車,讓他自己下車才從車上摔下來,造成的后果你是有責任的。這個責任要是算起來,同他喝酒,把他灌醉的人也有責。依我的看法;親戚自己占五成的責任,同他喝酒的人占三成的責任,你占二成的責任。
發生了這樣不愉快的后果,大家都是親戚,最好坐下來商量,應該怎么解決。要是意見不統一,商量不出結果,親戚不講情面的話,只有走法律程序。這才是真真正正的好心辦成了壞事情。
法律上這個屬于典型的好意搭乘
通俗理解就是,并不是承運車輛,單純出于順路或者好心讓他人搭乘。
這時候如果發生了事故,其責任如何賠償。主要看這樣的事故是如何造成的,司機有沒有過錯,這個坐車的人有沒有過失
一般來說,如果這個事故完全是由對方車輛造成的交通事故引發的,不用多說,一定是對方車輛負責
而如果這個事故主要是司機自身引起的,根據引發的比例會承擔相應的責任,同理這個免費的搭乘的人也是。
若車輛自身沒問題,責任更多親戚自己承擔
結合題目,親戚喝醉酒,自己幫忙用車送。
顯然首先這就是一個好意搭乘的行為
再看這個意外怎么發生的呢?是下車的時候摔下來的。那么為什么會下車摔下來,且受傷這么嚴重。
個人認為如果不是車門有問題,或者車沒停穩這兩個因素以外,更大可能性是喝的太多了站不穩。
因此,如果是車沒停穩,尤其車門有問題,司機會承擔一定的責任。
如果不是,那么既然其摔倒是自身喝酒引發的,那么當然這個過錯屬于搭乘人自身,那么司機最多你可以說也許他沒有盡到足夠的安全保障和提醒。
但是其主要責任當然是這個喝醉酒的人自身承擔
同桌喝酒的人有安全護送到家移交給他人的義務
其實本案還有個隱藏的點,那就是法律規定了,同桌人喝酒,就有把醉酒的人安全護送到家,并且移交給他人的義務。
如果同桌喝酒的人,勸酒后,讓這個醉酒的人最后自己搭乘親戚的車,結果出了事,法律上真要告也會容易判定一些責任。但是如果是本身安排這個親戚護送回家,那么就不承擔責任。
其實本案說明什么,那就是少喝酒啊!別自己醉那么厲害。而和他人一起喝酒的人,一定要安排好護送對方到家。
按理說沒有責任
親戚喝醉酒了,不知是在你家喝的,還是在別人家喝的,在飯店喝的。他喝醉了,作為親戚是他求你還是主動送他回家,都是正常的親情。
你幫忙用車送,就要確保他安全送到家。以扶他上樓交給他的家人,說兩句話交待一下,才算達到用車送的目的。
你說下車時親戚從車上摔下來了,你開的是什么車呀?是車門很高的大貨車呀,還是車門很矮的私家轎車呀?是轎車吧。按理說車門那么矮,磕的不會那么重啊。
明知道他喝醉了,送到他家門口,把車停穩后,提醒他別動彈。你下車讓他開門,等他腳落地站起來,你用手扶著他,順勢把車門關上。
如果按我說的做,他能摔倒嗎?你可能會說,車剛停還沒等我下車去攙扶他時,他已打開車門,撲咚一聲,他已摔倒了。
等我過去,己來不及了,他已受傷了。哪受的傷?是腦部磕的傷吧。
如果你用自已車或者掛120電話急救車,及時送到醫院搶救,命保住了,但住院治療花費10多萬,真不少。
你問你有責任嗎?
親戚管你要賠償了,還是你自己覺得應當賠點?
先看看法律怎么說?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,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,屬于機動車一方責任的,應當減輕償賠責任,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。
你用車送你親戚是不收費的,你親戚就是無償搭乘者。這條主要是與另外車或者發生交通事故的。
你們倆的事不屬于交通事故,但可以參照這條規定。
如果車停穩后,告訴他別動,你過去攙扶他下車,把他送到家。不會摔,到家摔與你一點關系沒有,一點賠償不用拿。
問題是你沒等過去開門攙扶,他自己開的門,由于他喝醉了神志不清,摔倒把后腦勺神經磕出血了,花費10多萬。
要講責任在你親戚身上。但你一點不表示一下,也說不過去。正象交通事故似的,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,機動車一方無責任也要承擔10%,你也承擔10%吧。
其實博主是有一定的責任的!因為對方是喝醉酒了,正是基于其不能正常行走、有安全隱患,你才幫忙用車送他回家的,那么,從你扶他上車那一刻開始你與他就自動產生一種責任關聯,到達目的地后你為什么不扶他下車?這就是你的大意、失責之處,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“見義勇為”的精神是首先要肯定和贊揚的,但應有的責任也應該承擔,當然如果是我們人力所不能及的意處不在我們的責任范圍之內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