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,退伍安置身份。
當了12年兵,應該是三級士官,也還是士兵,不是軍官,退伍安置不可能獲得行政編制,不可能成為公務員,只可能是事業編制,而且按照現在的形勢,最大可能是事業編制的工勤編,也就是工人身份。
雖然說現在的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,聘任到管理崗位上,就享受管理崗的待遇,聘任到專業技術崗位上,就享受專業技術崗的待遇,但身份的差異并不是短期內可以消除的,很多跟身份有關的東西仍將持續很長一段時間,這就意味著事業編制工勤人員基本上沒有政治前途。

老衲替你分析分析,絕對靠譜!
士官轉業一般都是事業工勤崗,發展前途都比較小,所以你要選擇最有利于你的崗位。
首先有人會說去派出所當警察,這個說法是錯誤的,你去了也是事業工勤崗,沒有執法權,也不是正式民警,只是事業編制!派出所事情多而雜,弄不好安排你值班備勤,還沒有補貼!所以不建議你去。
機關事務局是可以去的,檔次都比派出所高!同樣時事業編制,你的事情就沒有在派出所多,沒有那么累!人脈圈子還廣!更有機會!
網友咨詢:
當了12年兵退伍,縣機關事務局、鄉鎮派出所,怎么選?
我的答復:
對于一名當兵12年退伍轉業回家的老兵來說,選擇什么樣的崗位非常關鍵,因為你現在選擇什么崗位,意味著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你都是在這個單位工作,除非你能力比較突出,有機會選調到其他單位,才有可能跨單位進行交流。
機關事務局和鄉鎮派出所,都是非常的好的崗位,作為一名轉業士官,到這兩個單位都是屬于事業編工勤崗,未來發展前景都比較不錯,都是非常穩定的工作,也是一個鐵飯碗,具體應該如何選擇,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一起交流探討。

我在市局負責軍官和士官轉業安置多年,熟悉了解軍士官選擇崗位的原則。絕大多數士官選擇崗位的原則是:“脫下軍服、不穿警服”。現實也是這樣,只要還有其他崗位選擇,大多數士官都不會選擇公安局、派出所的崗位。我曾經問過很多士官同志,問他們為什么不首選派出所崗位,他們說在部隊經常加班加點,身體積勞成疾,與妻兒子女長期兩地分居,對家庭有太多虧欠。現在轉業了,最大的愿望就是想把身體休整好,用更多時間照顧家庭子女上,能讓小孩享受較好的教育。我仔細想想,確實也是這樣。符合轉業條件的士官同志在部隊服役多年,為國家安全穩定奉獻了青春,轉業了也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家庭子女上。具體到鄉鎮派出所和縣機關事務局這兩個崗位,我的分析和看法是。
第一、論編制身份,鄉鎮派出所和縣機關事務局都是工勤崗,都是比較穩定的單位
鄉鎮派出所是公務員單位,縣機關事務局為事業單位(少數為參公單位)。我們的士官同志,安置到鄉鎮派出所和縣機關事務局這兩個崗位,編制都是工勤編制,身份也都是工人身份。另外,鄉鎮派出所和縣機關事務局,都算是非常穩定的單位,不用擔心以后機構改革,不用擔心單位以后撤并降改,不用擔心以后失去編制,不用擔心單位會被改為公司企業。
第二、論仕途發展,由于身份限制,都不會有什么大的發展
由于安置的編制身份都是工人身份,這就決定了無論是鄉鎮派出所,還是縣機關事務局,都無法獲得提拔,只能是工勤崗終此一生。當然,士官轉業到縣機關事務局,可能會安排管理崗位,這樣也可以參加縣以下事業單位職級并行,但是這種可能性比較小。
第三、論工作辛苦,鄉鎮派出所比縣機關事務局辛苦很多
鄉鎮派出所需要執勤、巡邏、辦案、值班、疫情防控,可能還需要長時間出差,“五加二白加黑”“節假日不休息”“通宵辦案”等是常態,長時間回不了家,看望不了妻兒,照顧不了家庭。另外,公安行業是政府中最危險的崗位,沒有之一。
縣機關事務局主要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后勤保障,比如伙食保障、會議保障、接待保障、公車保障、用房保障等。明白人都知道,這個單位是吃香的喝辣的,“油水”不錯,工作也不辛苦,在沒有特殊情況下都可以朝九晚五,按時回家吃飯,照顧妻兒子女。非常適合士官同志選擇崗位的初衷。
第四、論醫療教育,鄉鎮派出所比縣機關事務局差很多
鄉鎮派出所所處鄉鎮,交通不太便利,醫療教育質量不高,對家庭醫療、小孩教育相對不利。
縣機關事務局所處縣城,是整個縣的經濟文化中心,交通較為便利,醫療教育資源相對較好。最重要的是,小孩能夠上個好學校,這不是我們努力奮斗的的初衷嗎?
第五、論工資待遇,鄉鎮派出所比縣機關事務局高一些
鄉鎮派出所有執勤補助,有加班補助,還有基層補助。而縣機關事務局,則沒有任何津貼補貼。以我們縣城為例,12年的士官同志轉業。
①鄉鎮派出所,加上基層補助,加上公積金、年終獎等,全年總收入大概11萬元。
②縣機關事務局,加上公積金、年終獎等,全年總收入大概9萬元。
可以看出,安置到鄉鎮派出所的工資待遇比安置到縣機關事務局,要高出28%。
綜上,編制都一樣,都不能提拔晉升,鄉鎮派出所唯一的優勢就是打卡工資高一些,但縣機關事務局有隱形福利待遇好、工作不辛苦、小孩能夠上縣城好學校等諸多優勢,只要是個正常人,都會首選縣機關事務局。
12年兵退伍就是三期士官退役,無論去縣機關事務局還是鄉鎮派出所,你的編制性質和身份都不會改變,也就是事業編制、工勤身份,在提拔方面已經不可能。

怎么選都別去派出所
當了12年兵退伍,基本可以確定是士官(軍士)退出現役,按照現在的退役安置政策,可以選擇自主就業,也可以由地方安排工作,選擇地方安排工作,如何選擇安置崗位?我來幫你作分析:

我來幫忙分析一下這兩個部門的利與弊。
第一,首先身份的確定。12年退伍軍人肯定是三級四級左右的士官班長,分配的工作也是職能部門的工勤崗位(工勤編制),不是行政崗位(公務員)。這兩年國家重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,地方的壓力也不小,能安排工勤邊就不錯了,我們要知足。工勤編制到單位后根據需要可能安排司機或者綜合部門。
第二,從這兩個單位職能方面分析。
縣機關事務局的工作職能是管理縣級機關的一些日常事務,工作頭緒多,范圍廣。優點是接觸的領導多,和各機關部門交往多,方便建立人脈關系,到哪里都好辦事,都能給點面子。
鄉鎮派出所工作繁重,特別是社會治安、掃黑除惡、鄰里糾紛等等,還有各種的檢查驗收,節假日基本休息不上,陪不上家人。優點就是加班補助能有一點。
第三,從地理位置方面分析。
縣里的機關事務局肯定在縣城內,離家近,家里一旦有什么事照顧起來方便,不存在離家遠,交通不便的問題。
鄉鎮派出所好一點的能稍微近點,差一點的就非常偏遠了,交通不便,每天通勤往返就百八十公里的,非常辛苦。家里有什么急事根本照顧不上。
以上就是我的分析,可能不太全面,請根據當地和自身實際情況慎重、擇優選擇。因為國家有這么好的安置政策,所以我們一定要選擇好,繼續為國家和人民做貢獻。謝謝!

士官轉業到地方只能是事業編制,不管到那個崗位基本上就一眼望到頭,沒有上升的空間。機關事務局工作輕松,接觸領導時間多,人脈關系會很廣,辦個事簡單。鄉鎮派出所工作具體,生活圈子有局限性。看自己更想過那種生活。我兄弟也是十二年轉業到鎮政府,干過紀委副書記,鎮長助理,重大項目主任,但事業編身份想進一步空間可能性不大。所以說一眼能望到頭。當然也不要氣妥,事業編轉公務員每年也是有名額的,只要你足夠優秀!
當了12年兵就是三期士官,這個是有專業技術的兵,如果退出現役是按照工人安置分配工作的,身份是事業工人或企業工人。根據給你的選擇是公安局或機關事務局,我就分開說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