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江蘇南通海安市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,男子張某因家庭困窘且懷疑妻子小陳出軌,實在是不想活了,提出與妻子一起投河自殺,妻子小陳被逼無奈,只得表示同意。
次日凌晨5時許,張某騎電動車帶著小陳,一路尋找自殺地點。他們在一座大橋中間停下,張某掏出匕首在自己的心臟部位捅刺一刀,隨即翻越大橋投河。但妻子小陳并沒有跳河,她看著丈夫在河中掙扎,既也不呼救,也不撥打求助電話,而是靜觀張某溺亡;事后悄悄離開了現場。

庭審時妻子小陳說了一句耐人尋味的話:“就算是陌生人我也會去呼救,但當時,我就是希望他死了算了!”
法庭調查了解到,張某和小陳的父母均患有重大疾病,常年需要高額的醫藥費,張某捅刺自己的部位以及跳河的具體方位與小陳描述的一致,現場遺留的遺書確系張某所寫;匕首上只檢出張某一人的DNA,柄部也只有張某的指紋。
法官還前往張某父母家中,化解了小陳與張某父母的矛盾,小陳也取得了張某父母的諒解。故法院一審判小陳構成故意殺人罪(不作為方式),判處有期徒刑3年,緩刑4年。
本案中張某因生活困難、妻子出軌而喪失了活下去的勇氣,逼迫妻子小陳和他一起跳河,他想自殺還要帶著妻子一塊死,說明他心中對妻子充滿了怨恨;妻子小陳呢?又何嘗不恨張某!這從張某跳河后她不呼救,以及她在法庭上說的那句話就能看出,她恨丈夫恨得要死!這對夫妻儼然已變成了仇人!

貧賤夫妻百事哀!張某和小陳的感情早就在嚴酷的生活中磨沒了,兩人只剩下沒完沒了的爭吵打罵、相互指責和相互撕扯。這種日子大家都不想過了,只是為了孩子和雙方的老人,他們沒有離婚。

既然不離婚,那就堅強起來,直面生活的苦難,努力工作、拼命掙錢,總能把苦日子熬過去!可張某不是這樣,偏偏要選擇結束生命這種極端的方式,最終釀成一死一緩刑的悲劇。
都說一等夫妻相互成就,二等夫妻相互激勵,三等夫妻相互扶持,末等夫妻相互折磨!而末等夫妻大多是社會底層的貧困夫妻!
我們的貧困夫妻應該停止相互折磨,停止吵架、打架,停止冷戰,以一種積極樂觀的態度面對生活中的困難。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,但也沒有過不去的坎!比如本案中的死者張某,你連死都不怕了,還怕活下去嗎?無非就是掙錢累一點,苦一點,但總比死了孩子沒人養、老人沒人照顧強吧?
還算這個張某有點良心,沒有先逼妻子跳河,不然小陳也性命難保,結局會更加凄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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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自頭條號:寒鴻有話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