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6月1日,四川眉山年僅25歲的侯某選擇了結束自己年輕的生命,他從某小區33樓墜下。更為不幸的是,墜樓過程中他砸中樓下遛彎的祖孫二人,之后三人都身亡。而當場被砸中去世的孩子僅三歲。
近日,該案二審宣判,法院判決侯某父母賠償被砸祖孫家屬106萬。不過,侯某父母對此不予認可,他們表示賠償金額實在太高,他們拿不出這么多錢,70萬元是他們能接受的最多的賠償金了。而此前一審時,侯某父母被判賠償金額為152萬元。

墜樓者身前患精神疾病
據了解,被砸的周女士祖孫倆和侯某居住在同一小區。在事發之時,周女士帶著自己3歲的孫子在散步,途徑B1棟時,被侯某砸中。侯某與3歲的男童小陳當場身亡,周女士則是重傷被送往醫院治療。
當天事發后,當地東坡公安官微就此事發布了一則警情通報稱:6月1日17時許,我局紫竹派出所接到報警,維多利亞B區有一男子墜樓身亡,并砸中樓下正在行走的一名兒童和一位老人,兒童當場死亡,老人受傷,已送往市人民醫院搶救,目前警方正在開展調查,請大家切勿信謠傳謠。
不過,6天后老人周女士經搶救無效死亡。
據了解,侯某生前患有精神分裂癥。公安機關認定侯某跳樓屬于自殺。
三條人命就這樣消失,對于侯某的家屬來講,突然間痛失愛子無法承受。而對于周女士的家屬陳先生一家來講,母親與兒子的同時離世,難以接受。這種情況下,由誰來承擔責任?
周女士家屬陳先生認為,造成這一切悲劇的直接責任人就是侯某,現在侯某去世,那理應由其父母來承擔責任。
之后,周女士家屬將侯某父母告上法庭。

墜樓者家屬稱賠償金額太高
據當時的報道,眉山東坡區人民法院認為,本案是一起因跳樓自殺者砸中他人的侵權案例,法院查實侯某在2016年因患有精神分裂癥,當時出院醫囑上載明患者可能會出現自殺、沖動、傷人等難以意料的意外,請加強監護。
法院推定,侯某在事發時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但侯某父母作為其監護人,未能在他精神狀態較差時及時將其送醫救治,因此法院認定應由侯某父母承擔責任。
同時,法院認為,因精神病患者自殺引發的各類侵權事件時有發生,監護人應該幫助其積極治療,同時也要加強監護,不能掉以輕心,否則造成的傷害,未盡監護責任的監護人,也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。
法院判決侯某父母賠償受害者家屬152萬元。對于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152萬元,侯某父母不予認可,他們申請再審。
近日,二審宣判侯某父母賠償106萬元。不過,侯某父母依然稱金額過高,拿不出這么多錢。他們表示愿意道歉,支付70萬元賠償金。侯某的母親鄧某也表示,兩家都是受害者,希望在賠償金額上有所讓步。

獨生子當過兵
侯某的父親侯先生說,“兒子發病后,我們就去醫院治療,住院十幾天,在醫院治療后情況得到了好轉。”侯某父親稱,兒子情況好轉之后便出院調理,平時服用藥物來穩定病癥。
侯先生回憶,事發當天,兒子并沒有什么異常。晚飯前,叫兒子來吃水果,他表示不想吃,就進了房間。直到有鄰居開始尖叫議論,侯先生才知道兒子跳樓了,到出事地點一看,還砸中了周女士祖孫二人。侯先生稱,兒子出事的這個房子是租來的。
“真的想不通,兒子為什么會這么做。”侯先生說,兒子侯某2013年去當兵,當兵兩年后,2015年退伍回家。2016年2月發病,之后開始治療。侯先生稱,那幾年不知道兒子經歷了什么,記憶中他的兒子懂事,在家里還幫著買菜做菜。
侯先生介紹,他和妻子都是農民,今年50歲。侯某是家中的獨生子,也是全家的希望。
向來,侯先生夫妻倆都在外地打工掙錢。2018年夫妻倆回到老家,2019年兒子便發生意外,離開人世。
受害者稱106萬元賠償金是合理的
對于賠償,侯先生告訴記者,事發后他們通過街道辦和受害者家屬有過溝通協商,“當時他們家屬提出260萬元的賠償,我們哪里拿得出來呢,所以當時協商不成功。”
侯某的父母表示,都是在農村干活,沒有足夠的存款可以支付賠償金。正是因為無能力賠償,侯先生申請了再審,改判承擔70%責任,賠償106萬元。事情發生后,家中的2套房子以及20萬元的土地賠償金都被凍結了,最多能賠償70萬元,如果周女士一家人愿意,可以將房子賠付出去。
據媒體報道稱,面對侯某家屬的賠償金的提議,陳先生表示不能接受。自己突然間痛失母親與愛子,家庭已經破碎,106萬元賠償金是合理的,且事發后,侯某一家的態度讓人寒心。二審后,法院判決106萬元,對方剛開始表示接受,自己與妻子在考慮之時,對方又再次申請了上訴,一點誠意都沒有。陳先生講述,事發到現在,也沒有收到侯某父母的致歉以及主動聯系。而且他們的態度堅決,稱只能賠70萬,多了一份也拿不出。每一次開庭審理,對于自己與妻子來講就是揭開傷疤,面對疼痛,內心也想要結束案件。
目前侯某父母的房產和資金全部被查封凍結,夫妻倆離開了曾經生活的地方,搬到了一個土磚房里。兒子出事后,他們稱沒有心思干活。“咋個辦,真的拿不出這么多錢。”另外,侯先生表示不解,“兒子去世我們也很難接受,我們也是受害者。”
案件的相關事宜也正在按照程序調查中。
速豹新聞網·山東商報記者 施娟
速豹新聞網·山東商報編輯 崔妮娜
轉載自頭條號:山東商報速豹新聞。(如果侵犯你的權益可以下面留言我刪除,也可以聯系網站管理員刪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