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有相關的證據證明,完全可以的。
是事不過當時,有理不必高升,趁熱打鐵好成功,事過多時才報警,取證難勝算難。我個人的看法是,只要是傷得不重,對方認錯私了就算了,忍一忍就和氣,低一低頭就過去,得饒人處且饒人。他的不對只要知錯必改就行了,只要不是將錯就錯繼續呈兇就行了,讓人一步給人有改錯的機會,依人勸得一半,信不信在由你。

如果您在被打后當時沒有報警,但現在已經過了一段時間,您仍然可以報案。無論事情發生了多長時間,您仍然可以向當地的警方報案。
即使事情已經過去了一段時間,警方仍然可以接受您的報案,并進行調查。在報案時,您可以提供任何與事件相關的證據,例如醫療報告、現場照片、目擊證人的聯系方式等等。這些證據可以幫助警方了解事件的經過,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您的權益。
如果您在報案時提供了足夠的證據,警方可能會對打人者進行調查和起訴。但是,由于時間的推移和證據的限制,調查和起訴的結果可能會有所不同。
因此,即使過去了一段時間,您仍然可以向警方報案。如果您擔心事件已經過去太久,您可以嘗試提供更多的證據來幫助警方了解事件的經過。
被人打成輕傷,當時沒有報警,過后還可以報案嗎?
被害人被人打成輕傷,當時,被害人可能認為“問題不大”,所以沒有報警。后來,問題嚴重了,肯定是可以報案的。
被人致成輕傷,案件的“追訴時效”三年以內;被人致成重傷,十年以內;被人致成重傷而殘疾或者死亡,二十年以內。被害人在“追訴時效”以內皆可報案。公安機關必需立案處理。
另外,被害人被人致成輕傷,亦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訴,人民法院必需立案處理。
“自訴刑事案件”,人民法院立案后開庭審判。被告人可以與自訴人(被害人)達成“和解”。雙方若是達成“和解”,自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“撤回起訴”(判決前),被告人可以免受刑事處罰。
“故意傷害罪”(輕傷)的案件,公安機關立案后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;人民檢察院移送人民法院審判。被告人亦可與被害人達成“和解”,人民法院審判時,大概率判處被告人“緩刑”。
是可以報案的,的有證據。
可以報警,也要考慮自己有錯在先吧?自己去惹是非,激怒人家,只要不嚴重,也就小事化了,算了,何必興師動眾,驚動警察,小事變大,吃虧長見識,不去惹是非,結仇恨,好好做人,做一個不違亂紀法的好公民就行。。
如果,欺負你,有傷害證據確鑿,可以報案,讓警察治治,普法教育,是對的。
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,被打后,經法醫鑒定為輕傷害以上的案件,嫌疑人就觸犯了《刑法》234條,涉嫌故意傷害罪。輕傷觸犯了《刑法》234條1款,嫌疑人應負刑事責任,同時也要負責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。被害人當時由于某種原因沒有報案,現在報案可以不可以,這要看這起案子是否超過《刑法》第87條所規定的時效期,故意傷害案中的輕傷害,最高刑期是3年,它的追訴時效期是5年,如果沒超過5年時效期,就可以報警。
證據不足
是可以的。即使當時沒有報警,受害人在事后仍然可以向警方報案。在報案時,受害人需要提供盡可能多的證據,例如醫院的診斷證明、現場照片、目擊證人證言等,以便警方進行調查和取證。但是,如果時間過長,可能會影響案件的調查和處理,因此建議盡快向警方報案。
可以,但相隔時間不宜過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