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更新指標是指單位和個人將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辦理轉移登記、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后,按規定申領的指標。2、單位和個人提出其他指標申請后,調控服務機構應當自收齊有關證明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,審核合格的發放其他指標證明...
2023年03月03日
2023年03月02日
2023年03月01日
2023年10月18日
2023年10月16日
2023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