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按照省公用事業部門合并后的原則,嚴格按照省級公用事業單位收費標準,和配套標準逐步調整收費標準。取消天然氣初始安裝費的,不收取安裝費或任何理由收費,對不取消或者繼續變相收取政府性基金的,一經發現,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。《城鎮燃氣管理...
2023年03月03日
2023年03月02日
2023年03月01日
2023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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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