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該還未構成嫖娼因為
1、根據法律的定義,嫖娼是指以金錢、財物為媒介,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行為。
2、有人做出砍人的姿勢,并不代表他已經砍人了。
嫖娼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,違反了我國刑法中的相關規定。根據我國法律規定,嫖娼的構成要件包括:有對價地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的行為。
在男子嫖娼時,即使尚未發生性行為,只要付了錢并有明確的意圖與妓女發生性行為,就已經構成了嫖娼行為。這是因為在嫖娼行為中,是否發生了性行為并不是判斷其是否違法的唯一標準,而是是否存在性交易的行為和行為主體是否有明確的性交易意圖。
因此,男子在嫖娼時,只要存在有對價地與妓女發生性行為的意圖,無論是否發生了性行為,都已經構成了嫖娼行為,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在司法實踐中,法院會根據嫖娼行為的具體情況,綜合考慮其社會危害性、對他人的侵害程度等因素,對嫖娼行為進行量刑處理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在我國,除了男子嫖娼行為被認定為違法外,女子賣淫行為也同樣違法。這也是為了保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,維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利益安全,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