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西柳州29歲的小黃,去年發現自己的下體上長了一些小疙瘩,他懷疑是不是得了什么性病。
跟父母商量后決定到不管是什么,必須得去醫院看看了,因此他在網上預約了當地一家醫院里姓李的醫生。

第二天按照約定去看病,還打了一個出租車,但司機不知為什么卻把他送到了另一家醫院。
小黃并不知道自己去錯了醫院,在醫院前臺詢問,李醫生是不是在這里。
這家醫院里沒有姓李的醫生,但前臺并沒有告訴小黃,而是把他帶到生殖科一個姓梅的醫生那里。
姓梅的醫生看到小黃后很熱情,帶他做了各種檢查,但也絲毫沒提自己不是李醫生。
檢查結束后,梅醫生決定給小黃做包皮手術,在手術做到一半的時候,他給小黃的父親打了一個電話。
讓他帶錢來醫院,說小黃現在正做手術,生殖器只通了一半,讓他趕緊來醫院交錢。

小黃的父親不敢怠慢,趕緊去了醫院。
等手術做完后,醫院的賬單出來了,連檢查帶手術前前后后一共花了12000。
小黃回家后看著賬單越想越氣,而且發現這個賬單有好幾處是重復收費。
第二天,憤怒的小黃帶著賬單去找梅醫生對質,結果雙方爆發了沖突,小黃失去理智用自己帶來的刀,捅死了梅醫生。
小黃很快被警方逮捕,這件事被曝光后,柳州政府部門立即要求這家醫院整改,并進行了罰款。
但梅醫生的家屬要求判處小黃死刑,并索要300萬的賠償。
就在前幾天,法院的判決終于出來了,小黃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無期徒刑,賠償受害者家屬6.7萬。

之所以這么判,法院給出的解釋是,小黃在行兇時患有的中度抑郁癥,但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。
對于這件事的判決,網友褒貶不一,有人認為判的輕,有人認為判的重。
但這件事歸根到底還是醫院里潛規則造成的。
我始終認為醫鬧是一件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事,現在已經有一些法律法規來保護醫生,但什么時候能有一些法律法規來保護患者呢?
醫院好不好,關系著百姓的生死,希望國家重視對醫院的監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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