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沒有核心技術的”聯想公司又攤上事了!

上周四,英國倫敦高等法院裁定,聯想集團須向美國科技公司 InterDigital 支付 1.387 億美元(約合 9.6 億元人民幣),以獲得后者的電信專利組合授權。
據悉,此次賠償原因主要是涉及4G、3G 、5G電信專利費,費用主要是07年至23年累計16年的移動電信設備銷售費用。
16年,10億授權費,聯想表示,這一裁決是“科技行業和我們所服務的客戶的一次重大勝利”。
2019年,InterDigital就曾因專利授權條款糾紛對聯想集團提起訴訟,內容涉及聯想應根據其許可其 3G、4G 和 5G 標準所必需的專利的條款。

截至目前,雙方已經進行了五次獨立審判,重點在于InterDigital專利授權的公平、合理和非歧視(FRAND)條款。
法官在上周四的裁決中表示,聯想和InterDigital此前提出的報價均不符合FRAND條款。Inter Digital方面曾提出以3.37億美元提供6年專利授權。
法官認為,聯想應該一次性支付1.387億美元,以覆蓋過去和未來的移動設備銷售,時間從2007年至2023年底期間。
對前述判決,InterDigital計劃上訴,其首席法務官在一份聲明中表示:“該決定的某些方面沒有準確反映我們的授權計劃。”
有意思的是,這場官司,雙方都認為自己是獲勝一方。
聯想認為自己贏了,因為Inter Digital要求3.37億美元賠償,法官只判賠1.387億元;InterDigital認為判聯想賠償就是自己贏了,不過賠償太少,他們要上訴。

InterDigital被外界稱為“專利流氓”!該公司1972年成立,因經營不善,無線產品等主營業務退出市場,因手中掌握大量通信專利技術,轉型為專利運營公司,稱為非專利實施實體。
2011年,InterDigital向華為發難。一方面請求對華為啟動“337調查”;另一方面在美法院對華為提起專利訴訟,指控華為產品侵犯其3G標準必要專利。
華為成功抓住了Inter Digital的破綻,同年年底向深圳中級法院提起訴訟,指控InterDigital違反FRAND原則,請求法院判令其停止壟斷行為,并索賠人民幣2000萬元。
該案經深圳中院初審,廣東高院終審才了結:廣東高院發認定InterDigital實施了壟斷行為、違反了 FRAND 原則,全額支持了華為提出的2000萬元的索賠額。

小米、OPPO等手機廠商公司也未能逃脫InterDigital的魔爪……
2021年8月,小米已與InterDigital達成了和解,簽署了包括3G、4G、5G,WiFi和HEVC視頻技術在內的一攬子許可協議,2021年12月底,Inter Digital在英國、印度、德國與OPPO“宣戰”,目前訴訟暫未有結果。
有消息稱,2022年3月,OPPO已經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InterDigital發起FRAND專利費率訴訟,不知道OPPO能否像華為一樣,給予對方一擊!
在面對“專利流氓”的挑戰時,與其被動挨打不如果斷反擊,在自己有能力反擊的前提下,瞅準“專利流氓”的軟肋予以出擊,可能會為企業拼出一種新的發展局面。
“打鐵還需自身硬”,廣大科技企業想要繞過“專利流氓”的技術封鎖,規避專利侵權風險,必須要搭建起專利體系,只有形成技術壁壘,才能和對方正面抗衡,不至于顯得被動。

就如同華為和聯想一樣,同樣是專利侵權訴訟,聯想和華為卻有不同的結果。華為有核心技術做支撐,底氣十足,根本不懼InterDigital的起訴。(圖源網絡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)
轉載自頭條號:唐邦知識產權。(侵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