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大早就聽聞了令人痛心的消息,浙江紹興一位48歲交警陳永虎在執行任務期間,被人拖行700余米犧牲。
據悉,當時陳永虎攔停肇事人丁某某,但對方沒有停車而將他頂在引擎蓋上拖行700余米,導致他重傷身亡。

據最新消息,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已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依法批準逮捕。而在評論區中,除了哀悼這位因公犧牲的交警外,張翰早年拖行交警的一事也再度被提及,網友追問他何時被封殺?

每次出現有交警被拖行犧牲的新聞報道,張翰都會成為輿論的焦點,這是他無法抹去的罪。張翰在出道前名為張漢,他改名也是因一起交通事故。

張翰拖行交警一事發生在2007年,當時張翰還在中央戲劇學院學習,BTV-3《法制進行時》曾對這起事故進行了專門報道。

當時,張翰因因涉嫌違章被執勤交警攔下盤查,但他并沒有配合,而是選擇闖卡,直接將執法交警在地上拖了100多米,而后則是在其他5輛路過車輛的阻止圍堵下,他才停止了自己的惡劣行徑。

事后經過檢查,被張翰拖行的交警不僅手臂骨折,還有“腎損傷”,但受傷交警沒有進行起訴,可這卻影響了他的一生。
在鏡頭前,犯罪嫌疑人張漢對于自己的行為毫無悔意,他表示自己情緒較為激動,曾連續“踩了三次剎車”以示警告。他反復強調自己只是想讓他下去,把他手甩下去。



按照當時的情況來看,張翰的行為已經從交通違章上升到了刑事案件。他本應該被學校開除,但他沒有受到人任何的處罰,還正常畢業。對此有律師解讀,張翰張翰所涉及到案件可以通過民事調解解決,說得直白點就是花錢了事。

對于這段歷史,張翰沒有任何的掩飾,只是他談起此事對于那位被他所拖行的交警沒有著歉意。只是將其當做是自己成長路上的一件好事,促進了他的成長。對于這樣的說法,很多人都難以接受,認為張翰作為公眾人物,應該對以往所做的錯事進行一個道歉。


有網友爆料稱,那位曾被張翰拖行導致手臂骨折、腎損傷的交警已經去世,死因是腎腎臟問題誘發的病癥已去世。


這位網友還點出了一個關鍵問題,就是最初爆出交警去世的帖子被刪除了,究竟是什么人所為,就值得深思了。
對于這個爆料真實性還是待查,作為當事人的張翰從未就之前所做的事情做出任何道歉,是否賠償也是個未知數。

唯一可以肯定的是,他改名張翰進入了娛樂圈,成為萬千關注的明星。若不是又有交警被拖行去世的消息,或許大家提起他,只會想到他的油膩。

在他所出演爛劇《東八區先生》中,有一幕張翰開車的鏡頭,他說過這么一句臺詞:“你別鬧,開車呢?懂不懂交通法”,現在看來真是有點諷刺。

無論是張翰現在如何輝煌,當年那段年少輕狂,總會圍繞著他。他若是不去正面回應這件事,他會一直成為輿論爭議的焦點,這對他形象與事業都是一大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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