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央視財經的報道,《生豬一夜“暴瘦”60多斤?!養殖企業報案,警方回應!》的消息一下子上了多家平臺的熱搜!
事后,經過警方調查,原來是代養人暗中掉了包。經審理,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代養豬企業合伙人黃某、扶某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緩刑二年,并各處罰金1萬元。
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,時候未到,善惡到頭終有報,只爭早來與遲到。

另外,根據新民晚報-新民幫儂忙微信公號的消息,《男子用快遞郵寄99800元梅西簽名金球被配送員送丟,快遞公司:賠90元》也上了多家平臺的熱搜。
據報道,從包裹物流信息顯示,可能是被代收了,目前雙方正在對具體的賠償方案進行協商。同時,快遞公司也在考慮通過司法途徑,起訴相關業主追回金球。

只是從2022年12月發生的事,直到今天已經4個多月了,現在還沒有解決,直至消費者找到媒體,上了熱搜。
看完兩則令人啼笑皆非的新聞,感到了這兩家企業,不管大小,都存在信譽毀壞、誠信缺失的問題,值得其他企業引以為戒。
不能起貪念。代養豬企業合伙人在豬肥膘壯之際,卻動了起了邪念,動了歪心,用小豬換掉了養豬企業的大肥豬。只是他們忘了,法網恢恢疏而不漏,這樣笨拙的表演,既害了自身,也毀了生意!試想,以后誰還會再委托他們養豬呢!一念之差,斷了財路,毀了生路!

不能丟誠信。企業必須要真正做到講信譽、講誠信,不能見利忘義,損人利己,突破了做人做事的基本底線,損害消費者利益、其他企業利益。對發生的事情,企業要負起責任,查清事實,給消費者以應有的回應,妥善的處置。
不能失信任。有網友吐槽,作為消費者,作為乙方,是不是以后都要買上攝像頭,辦重要事情時裝上攝像頭,全程監控,避免自己利益受損。

林達生云:一絲一毫關乎節操,一件小事、一次不經意的失信,可能會毀了一生的名譽。
誠信不是口號,而是持續的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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