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4月,市民姚先生在58同城上看到有人出售房子,180余平方米的房子總價只需要320萬元,價格比較優惠,就聯系了對方。
2022年6月,姚先生給賣房人周某某支付了80%房款(共236萬元),承諾8月交房
2022年9月,周某某已經失聯了,開發商方面稱姚先生簽的合同的假的
于是姚先生報案,警方以詐騙案立案偵查。

這件事算是一個比較典型的詐騙案件了,姚先生之所以會中招還是因為貪小便宜。
覺得自己撿了個大便宜,只需要房價的8成就可以買到,然后火急火燎的不經驗證就簽了合同,并支付了236萬的房款。
但凡姚先生小心點,按照正常的購房流程走,這筆錢都不會被詐騙。
正常買二手房流程是怎么樣的:首先應該是雙方簽了網簽合同,然后去房管局過戶,姚先生把錢打入到銀行監管賬戶,等房產過戶完成之后,再由銀行轉給賣房人。
而姚先生在簽了合同(非網簽合同)之后直接就打錢了,只是得到一個口頭承諾交房。
太急了,怕遲了就被人搶走了,就是被人利用了這種心理詐騙的。
正所謂買的哪有賣的精明呀!
那么最后這個房子還會歸屬姚先生嗎?
首先有一個前提,周某某這個房子是干凈的,也就是沒有房貸或者抵押給銀行和私人機構了。
如果是干凈的房產,我認為會歸屬姚先生
一:盡管當時簽的是假合同,但是確實是跟房主周某某本人簽的,并且有轉賬記錄,所以可以作為證據,到時候法律上應該會得到支持。
二:周某某詐騙了236萬,估計就算被抓住也不會有錢還給姚先生了,那么這時候房子作為財產可以直接判給姚先生,或者房子拍賣后還錢給姚先生。
總得來說應該不會虧很多,但是這個過程會很漫長。
如果不是干凈的房產,那姚先生基本沒戲了
銀行或者私人機構會是第一債權人,可以優先處置房子,到時候處理房子后還能剩下多少才是歸屬姚先生的。

買房一定要通過正規的渠道
走正規的流程
確保每一步都是安全的
切不可貪小便宜
轉載自頭條號:拙補拙補